江西省丰城市2009年度引进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告
为继续推进我市“521”人才战略工程,根据《丰城市引进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暂行办法》的规定, 特制定2009年度引进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数
教育系统70人,卫生系统30人,市直其它单位部门及乡镇(街道)100人。详见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二、引进人员的条件
(一)学历要求
1、引进到市直单位部门(即城区)工作的,须是全国一本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获得学位、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另外,江西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可到城区学校从教;江西中
医学院医学专业的可到城区医院从事医疗工作。
2、引进到乡镇事业站所、学校、卫生院工作的,须是全国二本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获得学位、表现优秀的毕业生。
3、专科升本科、全国三本院校的毕业生不属于引进人员范围。
(二)专业要求
1、引进人员均必须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计划所需专业。
2、引进到学校从教的必须是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或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
3、引进到医院、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的必须是医疗专业的毕业生。
(三)毕业时间要求
原则上是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生。
三、引进人员的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毕业学校层次高低,采取直接面试聘用和考试择优聘用两种方式引进。
(一)直接面试聘用
1、人员范围
研究生(指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全日制脱产学历教育并取得学位)。
国家“985”工程院校毕业生。
2008年度中国36所研究型大学毕业生。
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其他一本院校取得双学位的毕业生。
2、报名和面试时间
2009年5月30日前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事局办公室)报名,并上交求职简历。
2009年6月上旬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日期由市人事局电话通知)。
面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公开选岗
面试合格后,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应聘研究生、2008年度中国36所研究型大学本科毕业生根据其毕业院校排名先后,依次、公开选择计划中的岗位。
(二)考试择优聘用
1、人员范围
不符合直接参加面试的其他一本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生。
全国二本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生。
2、报名时间2009年6月30日以前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事局办公室)报名,并上交求职简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3、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笔试时间和地点: 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见丰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电视台等媒体的公告)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方面的知识。
4、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和组织面试
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者,学历层次高、获奖多的毕业生优先面试。
面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公开选岗
面试合格后,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由聘用入闱人员按照综合考核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计划中的岗位。
四、办理聘用手续办法
1、资格审查。拟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带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获奖证书、高考分数、身份证等材料到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自动放弃。
2、实行试用。应聘人员录用后,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3、服务最低年限。正式聘用后,除考取研究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组织提拔任用或调动三种情况外,必须在丰城工作满5年,否则算违约处理。
4、基层锻炼。除在学校任教和在医院从事医疗工作的引进人员外,其他引进到市有关单位部门的人员,均应到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社区)锻炼两年,锻炼期间其编制不变,工资福利由引进单位发放。
5、亲属回避。应聘人员父亲或母亲为科级领导干部的,其原则上不得在其父母所在单位参加应聘。
五、引进人员的待遇
1、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研究生毕业的高套两档工资,国家“985”工程院校、2008年度36所研究型大学和一本院校毕业取得双学位的高套一档工资。
2、聘后身份。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后,其身份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政治待遇。聘用人员在提拔任职使用上,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95-6298581(丰城市人事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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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