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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萍乡市湘东区民政局招聘殡葬服务工作人员公告(15人)

发布:2025-12-17 16:06:38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萍乡市湘东区民政局2025年招聘殡葬服务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萍乡市湘东区民政局2025年招聘殡葬服务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9日下午17:00截止(上午9:00-11:30,14:00-17:0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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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湘东区民政局2025年招聘殡葬服务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萍乡市湘东区民政局2025年招聘殡葬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湘东区民政局因工作需求,特委托萍乡人才集团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殡葬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3个,需求人数15人,其中管理岗2人、财务岗2人、司机岗11人。应聘资格条件详见《湘东区民政局2025年招聘殡葬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良好;

  3.符合岗位所需任职资格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年龄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55周岁及以下是指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60周岁及以下是指196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工作经验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12月,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计为1年)。工作经历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计算,须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具有对应工作经验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用人单位公司账户支付的工资流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9日下午17:00截止(上午9:00-11:30,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湘东区民政局(综合楼3楼),咨询电话:0799-3376149。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湘东区民政局2025年招聘殡葬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2)个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

  (4)相关工作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

  ①加盖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附件3)或劳动合同;

  ②对应工作经验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用人单位公司账户支付的工资流水。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1.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3.计分办法:面试成绩100分,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严格按照《湘东区民政局2025年招聘殡葬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个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七、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名额1∶1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统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由当地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资格条件不符的情况,不予聘用。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情况,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可从本岗位未入闱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如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管理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与萍乡人才集团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施两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含个人与单位五险部分),试用期满后相关薪资待遇(含个人与单位五险部分)详见岗位表(附件1)。

  九、其他

  1.考务咨询电话:0799-6310069。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人才集团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jxrcrsksta.com/content/5073?categoryId=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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