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修县招聘组建消防安全专家的公告




关于招聘组建永修县消防安全专家的公告
县供电公司、企事业单位、技术服务机构、企业家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消防救援能力和防火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统筹协调防火灭火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消防救援和防火监督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防火灭火水平,提升我县火灾防控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消防救援和防火监督专家,组建县消防安全专家库。现将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及征集范围
根据《永修县消防安全专家工作章程和管理办法(暂行)》,征集消防、电力、燃气、危化、建筑等5类专家,具体行业范围及专业领域参照《永修县消防安全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详见附件1)。
全县范围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推荐申报。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悉消防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消防转业干部可放宽至中级技术职称;
(四)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自控、石油化工等消防安全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等工作经历;具有10年以上消防监督、事故调查工作经历的消防转业干部,有较强的事故调查及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正高以上职称可放宽到70周岁);
(六)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调查工作;
(七)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八)现工作岗位能有一定时间参与专家工作;
(九)一般情况下,各行业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在职人员不纳入专家库(确有需要纳入的,需专题研究确定)。
三、专家申报推荐及聘任程序
(一)申请。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专家个人填写《永修县消防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推荐。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退休人员可由原工作单位或县消防救援部门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审查。县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报名专家的资格条件、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确定拟聘专家名单,并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审核,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四)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拟聘专家名单及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公告和聘任。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颁发专家聘任证书,聘期为三年。
四、专家职责
(一)参与全县消防工作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规划、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咨询和评审工作;
(二)参与消防工作检查、督导、核查、巡查等工作;
(三)参与重大火灾隐患评估、整改工作;
(四)参与消防安全培训教学、宣传活动和标准化建设;
(五)参与火灾事故调查、风险评估区划、火灾防控调查评估;
(六)参与消防救援或演练;
(七)为全县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消防救援处置提供决策咨询;
(八)承担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派的其他任务。
五、有关要求
(一)县消防救援机构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消防救援和防火监督专家库组建对防火灭火工作的重要性,摸清本行业、本单位符合专家申报条件人员的底数,认真组织好消防救援和防火监督专家的申报推荐工作,鼓励引导、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消防事业,发挥专业技术特长。
(二)专家接受大队调派,执行或协助开展评审、论证、讲课、事故调查、监督检查、消防救援、调研等任务或工作,由大队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专家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报销。
(三)各部门(单位)《符合专家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摸底统计表》(附件3),以及个人申请推荐材料请于2025年10月18日前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厅,联系人及电话:吴小华,18807028871,地址:永修县消防救援局,邮箱:annyhaolanlan sina.com。
永修县消防救援局
2025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ongxiu.gov.cn//xzwzx/gsgg/202510/t20251011_7028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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