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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2023-04-03 08:48:53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摘要

  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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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正文

  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宜阳新区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0号。公司本部设有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党群工作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项目代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项目投融资等。自成立以来,代建了宜春市市政大楼、文化艺术中心、科技之窗、雷火塔、明月立交桥等标志性建筑,开发了宜阳小区、新城缘悦房等地产项目,子公司自主经营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二、招聘岗位及竞聘要求

  1. 党群工作部:党务工作人员1名

  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法纪,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行;

  (2)按照要求和计划,协助开展实施宣传及党建各项工作;

  (3)策划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4)配合做好党群相关基础工作;

  (5)部门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35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敬业精神,具有较丰富的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及较强的文字功底,有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宣传报道采编能力,较强的沟通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

  (4)精通党建理论及实务,掌握党的纪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全局观念、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流程

  1.招聘信息发布:在宜阳新区网站、宜春就业网、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要求:需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

  (3)报名地点:宜春市宜阳大道60号----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宜春分行大楼)7楼701室。

  (4)咨询方式:18679530708徐先生

  (5)报名方式:由本人带好简历及相关资料到公司701室现场投递。

  3.资格审查:公司根据报名人员的情况现场核实,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4.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专业技术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

  5.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临场应变、统筹协调、问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6.背景调查:根据成绩结果(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对拟录入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拟录入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合格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替补或者继续发布招聘公告。

  8.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公司通知入职并开始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期间,如不接受公司制度管理或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辞退处理。

  9.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司微信公众号“新城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10.薪资待遇:

  党务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试用情况确定年薪,年薪8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后续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收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个人在企业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法行为记录的;

  5.本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并列入黑名单的;

  6.其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录用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若出现拟录用人员综合素质未达到岗位要求的情形,经公司研究,可取消录用。

  4.本公告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www.yc9y.com/content/news/show/18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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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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