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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宜春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32人)

发布:2022-09-19 13:58: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度宜春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摘要

  2022年度宜春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30日。笔试内容分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和应用文写作两门,备考可参考2022年江西事业单位课程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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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宜春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正文

2022年度宜春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要求,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市国资委联合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职位共32个。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宜春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择业期内(即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服从工作调配;

  5.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同等条件下,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具体工资待遇根据所属公司薪酬标准按岗定薪,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确定并解释说明。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宜春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宜春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yichun.gov.cn/)、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了解招聘详情。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填写《宜春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该表与岗位报名所要求的相关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一并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xiaoc@ycjyw.wecom.work(联系电话:0795-3230325),发送邮件主题请务必按规定格式注明“岗位代码—姓名”,如考生报考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员,其岗位代码为101,则邮件主题为“101—考生姓名”。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则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受党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并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方式: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扫描件进行预审并初筛。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15号(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教育管理办公室一楼党建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各类业务技能、职称证书和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⑥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1张。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任职要求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4.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宜春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yichun.gov.cn/)、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人员名单另行通知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15号(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教育管理办公室一楼党建会议室)。

  (三)笔试、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

  1. 笔试: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分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和应用文写作两门,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中综合能力素质测试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数与招聘需求人员数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应招聘3:1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取消该职位。

  考试当日,考生入场须全程佩戴口罩,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在赣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准考证上进入考场时间计算,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上述材料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总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2. 面试: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宜春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宜春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yichun.gov.cn/)、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将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及背景调查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招聘企业通知并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企业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该岗位空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背景调查,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个人征信、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宜春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宜春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yichun.gov.cn/)、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个月内)未说明理由不来报到的,按其自行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须遵守和满足此次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承诺完全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诚信参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提供真实有效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报考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招聘企业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宜春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宜春市国资委党群工作科 0795—3198905;

  监督举报:宜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0795—319883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罗女士 18179559364

  特此公告

  宜春市国资委

  2022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c9y.com/content/news/show/18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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