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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11名)

发布:2021-11-03 14:28: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西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11名)已发布,本次采取现场报名,不接收电话、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起11月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二楼局办公室(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现场领取报名表。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江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jxgwyorg,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为加强赣州蓉江新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名额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城市管理协管员,名额为11名,招考信息将通过赣州蓉江新区政务公开网和赣州人事人才网发布。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社会公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各种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身体条件适应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管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范围内户籍(因工作回避需要)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有精神病史、长期病史的人员;
 
  7.其他不宜承担城市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招聘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区属平台公司签订合同,招聘人员归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管理使用。
 
  (二)工资及相关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赣州蓉江新区区直部门、区属(驻区)单位雇员及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特殊岗位类别核发。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本次采取现场报名,不接收电话、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起11月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二楼局办公室(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现场领取报名表。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797-8165209。
 
  报名时需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验);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原件核验);
 
  3.近期同底免冠照片、电子版、纸质版均需提供。
 
  材料不齐全或材料无效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按50%成绩计入总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等)和城市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此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达到55分以上方能进入面试。
 
  (三)体能测试(按10%成绩计入总分)。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40%成绩计入总分)。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相加成绩择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不超过1:2(成绩相加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政审。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等原因造成的缺额,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政审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赣州蓉江新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2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为1年。对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单位有权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其他
 
  本次招聘由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全程监督实施,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
 
  2021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797rs.com/news/16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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