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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南昌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公告(7名)

发布:2021-10-09 13:08: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西南昌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公告(7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0月28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江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jxgwyorg,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南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7人。其中,八月湖司法所、广福司法所、泾口司法所、蒋巷司法所、南新司法所、东新司法所、向塘司法所各1人(报名时不填写具体岗位,考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选岗)。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性别不限,女性20-35周岁、男性20-4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技能条件,具有法律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5.年龄计算方式:20周岁以上指2001年9月30日(含)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30日(含)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9月30日(含)之后出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2)曾违法犯罪以及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7)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8)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0月2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及材料:①本人携身份证(或新社保卡)、毕业证及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载打印附件1并填写)纸质版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初审。②贴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2.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另行通知。
 
  (三)选岗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等额挑选岗位(分数并列依次按是否南昌县户籍、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放弃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依次按先学历高低、后毕业时间先后、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6.体检和政审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考核期为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劳动监察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三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期间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及城镇企业职工“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人事考试栏目(http://ncx.nc.gov.cn/ncxrmzf/index.shtml)”,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岗位咨询电话:县司法局85700196(咨询工作、待遇等事宜)。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司法局
 
  2021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ncx.nc.gov.cn/ncxrmzf/zkly/202109/c97304e8915042deb53ac4f2fb736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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