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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赣州市于都县公开招聘党建宣传员公告(160名)

发布:2021-08-26 14:09: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西赣州市于都县公开招聘党建宣传员公告(16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个人自行报名。报名地点: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江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jxgwyorg,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于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公 告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层阵地的管理效能,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以下简称“文明实践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由乡(镇)党委、城市社区党工委组织实施,按照“建成一个选聘一个”的原则,分批次完成专职文明实践员的招聘工作。本次计划在人口数3000人(含3000人)以上的村(社区)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共160人(具体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其他条件
 
  1.学历条件:学历大专以上(含大专);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比较优秀人员(学历本科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群众组织能力或具有演讲、文艺专长)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于都县户籍或长期在于都居住人员。
 
  4.技能条件: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及具备文艺特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人社局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实施招聘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个人自行报名;
 
  (3)报名地点: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4)报名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1寸彩照2张;
 
  ②报名表1份(见附件2);
 
  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由村(社区)党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呈报名单。村(社区)党组织向乡(镇)党委、社区党工委呈报资格审查通过的候选人名单。
 
  4.组织面试。乡镇党委、社区党工委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能。
 
  5.体检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各乡(镇)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拟选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
 
  6.公示与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先由各乡(镇)将拟选用人员在全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镇)党委、社区党工委作出聘用决定后,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专职文明实践员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4份,乡镇党委、县财政局、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专职文明实践员各执1份)。拟选用人员身份证、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报县财政局。????
 
  五、管理办法
 
  (一)管理方式
 
  专职文明实践员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每年对文明实践员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或者不适应工作岗位需求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各乡(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专职文明实践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人员变动造成的职位空缺,各乡(镇)应按本办法及时补充空缺人员,并将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备案。绩效考核参照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二)薪资待遇
 
  ?专职文明实践员工资待遇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县财政保障专职文明实践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资待遇的70%(含养老保险)。
 
  ?六、咨询电话
 
  于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0797-6232543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于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yudu.gov.cn/yudu/tzgg/202108/253eea44ed3148fe9b3dab057eafa6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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