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窗口人员公告(19名)
东乡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场)社会救助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场)社会救助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东乡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社会救助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区民政局3人(社会救助股1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1人、流浪乞讨救助中心1人);孝岗镇1人;金峰街道办1人;小璜镇1人;珀玕乡1人;杨桥殿镇1人;邓家乡1人;圩上桥镇1人;詹圩镇1人;马圩镇1人;虎圩乡1人;黎圩镇1人;王桥镇1人;瑶圩乡1人;甘坑林场1人;红光垦殖场1人;红星垦殖场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至2003年7月31日前出生)。
2.学历条件:中专以上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4.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失信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1.月工资待遇3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各种节日享有所在工作单位合同工同等及窗口工作人员待遇。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和岗前培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东乡电视台、《东乡发布》、《东乡组工微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并向全区区直单位、乡镇场(街办)发送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www.yidiandy.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22日止。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由第三方命题。
1.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相关内容(暨报考社会工作证相关知识和内容)。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26日
4.笔试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5.在同等条件下,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优先考虑。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考察时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户口、身份证、学历、社工证等原件材料。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本次招聘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根据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选择岗位。录用在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根据相关规定,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相关材料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场)对上岗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经年度考核表现较好的,一年后继续聘用。
(八)岗前培训
7月底由采购单位和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岗前培训,合格后8月份方可上岗。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95-3221099 0794-4235639
五、有关事项
此公告由东乡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抚州市东乡区民政局
2021年7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bh7-93BgAh7Opqe_SCd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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