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饶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2019年上饶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时事政治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等.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上饶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实际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均为男性,其中岗位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工作地点: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中畈、叠山、漆工等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年龄在18—45周岁;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退役士兵或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照以上)、机械维修、游泳等技术专长的、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以优先录用(请在报名表注明)。当年退役的消防士,体能达标后可不经面试直接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聘:
1.未受过处分和地方公安处理的全国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
2.未受过部队处分和地方公安处理的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3.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曾任政府专职消防员;
4.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体检、资格复审后直接公示录用;
5.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6.获得消防《建构筑员》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
2.报名地点:弋阳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中段16号(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厅服务窗口)。联系人:朱副队长:15270536566、涂参谋:18770336886。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伍证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于9月20日前到弋阳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中段16号(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大厅服务窗口)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试和体检
1.体能测试
(1)时间:2019年9月23日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测试项目:100米跑、3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4个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
2.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8:30—10:30。
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题库见附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时事政治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等;成绩评定将按照实际得分或大队考核组评分进行统分。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人员名单。
3.体检
9月28日,考试和政审合格人员(电话提前通知)到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四)政审
1.时间:2019年9月25日— 26日。
2.方式: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到应聘者的家庭、村委、派出所听取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30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人,高危行业补助300元/月·人,量化考评考勤费200元/月?人(视日常工作表现发放)。并购买“五险”(大队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岗前培训期内仅享受基本工资。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消防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训练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弋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咨询电话朱副队长15270536566、涂参谋:187703368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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