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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安市万安县城管局选调污水污泥处理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9-08-09 14:18:27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吉安市万安县城管局选调污水污泥处理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 至2019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吉安市万安县城管局公开选调3名污水污泥处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县城管局机构改革承接新职能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万府办字〔2019〕140号)文件精神,县城管局面向县自来水公司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3名污水污泥处理工作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万安县城管局公开选调污水污泥处理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桂平
  成 员:刘 辉 刘 军 罗琪鋆 匡奕斌 钟吉祥
  刘志彬 吴家荣 刘文春 张 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志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文春、张敏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抽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污水污泥处理工作。
  5.报考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55周岁(196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分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 至2019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城管局党总支办公室(二楼),联系电话:0796—5712665。
  3.报名所需材料:选调人员携带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万安县城管局公开选调污水污泥处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报名点工作人员先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5.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与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2:1。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为主,辅以工作年限加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污水污泥处理专业知识及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知识等,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8月31上午9:00-11:00在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2.加分认定
  对2009年1月1日起从事过污水污泥处理工作(含污水污泥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工作年限予以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每从事污水污泥处理工作满1周年加2分的标准累计加分(不满1周年不计分),由县自来水公司核实、认定,并在笔试前公示确定。
  (五)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考试和加分认定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分数+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组对入闱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情况。并对考察对象在原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
  考察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一次。
  (六)确定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下发抄告单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城管局 0796-5712665
  县人社局 0796-583980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796-5710355
  七、本方案由县城管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万安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9日
  附件:万安县城管局公开选调污水污泥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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