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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西全南县面向全国选调县纪委监委人员公告

发布:2019-05-09 18:17:45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江西全南县面向全国选调县纪委监委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全南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13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报名参加选调的对象为全南县内(含驻县单位)、县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中共党员优先;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务、审计、法律、刑侦、计算机等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6.与全南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协议服务期内的;

  4.所在单位未签署选调意见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全南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南县党务公开网、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全南县廉政网等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和邮寄等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中共全南县纪委组宣部(江西省全南县城厢镇寿梅路41号)。咨询电话:0797-2632553、15070721488(肖女士)、15970195125(杨先生)。

  2.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1寸免冠照片3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3.网络报名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彩色扫描打包发送至中共全南县纪委组宣部电子邮箱(qnjwxcb@163.com),在考察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邮寄报名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邮寄至中共全南县纪委组宣部,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寄到(以到达地邮戳认定)。邮编:341800,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在考察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有不符或不实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察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到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审查相关信息和档案资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后,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体检

  拟选调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没有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公示。

  四、有关政策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外,选调的县外工作人员参照《中共全南县委 全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发〔2018〕2号)规定,享受有关人才政策。其中:

  1.享受人才激励金。自选调报到之日起至服务期满,本科学历的可享受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学历的可享受8万元/人、博士(副高以上职称)学历的可享受10万元/人的人才激励金。服务期限为本科学历8年、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学历5年、博士(副高以上职称)学历3年,服务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含同期银行活期利息),服务期未满该奖励自动取消。

  2.享受3年内人才专项补贴。其中,本科学历600元/月/人,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的人才1200元/月/人,副高职称及相应层次的人才1800元/月/人。专项补贴由县财政按月足额发放,服务期不满3年的,须退回已享受的人才补贴。

  3.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在全南县无住房的,本科学历、硕士学历选调人员可申请约80-14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或5年内给予本科学历、中级职称(硕士生)及相应层次、副高职称及相应层次每人每月600、800、1000元的租房补贴。

  4.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工作满5年后,在全南县无住房且未购买商品房的,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学历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副高职称及相应层次)10万元/人,发放补贴后工作未满10年辞职或调离本县的须退还已享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点击下载>>>

  全南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报名表

  全南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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