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 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 >> 公务员

抚州市城市规划局职能介绍

发布:2018-03-28 16:42:55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抚州市城市规划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市城市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并按法律程序完成申报审批。
  (三)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审查。
  (四)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和审查县(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重大建设工程。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规划审批、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六)参与对城市规划区内采挖砂石、土方、堆弃垃圾、回填水面的审批。
  (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各项取得行政许可批准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进行规划监察执法。
  (八)依法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工作。
  (九)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市规划设计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审查城市勘测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勘测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档案管理。
  (十二)参与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抚州市城市规划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全局政务工作,督办重大事项;负责收发、分流、办理公文、承办局领导批示事项,管理局行政印章;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及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并对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负责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及各项行政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二)监察室
  工作职责:组织传达贯彻市纪委、市监察局和省厅纪检组、监察室及局党组有关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正建设方针、政策和决议,结合实际作出工作部署,负责本局党风廉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纠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局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全局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决定、命令,组织指导全局执法执纪监察工作。
  (三)技术科
  工作职责: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审定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审批的详细规划;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行业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图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审查城市勘测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勘测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技术方面各项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规划管理审批的技术复议工作;负责答复处理局内外有关规划管理技术问题;负责职工规划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有关图书资料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四)用地规划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校核回复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意见;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设计、方案规划报批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年度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城建项目安排等工作,配合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五)工程规划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核建筑设计施工图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建筑物定位;负责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美化量化等的审批);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筑的规划建筑方案初步审查;督促检查建设单位批后公示;参与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及竣工验收。
  (六)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规划和建设,参与年度城建项目的安排;负责审查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参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会审,核发市政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市政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在建市政工程项目的批后规划管理;负责组织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
  (七)规划监督科
  工作职责:负责对经行政许可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做好对违反审批要求建设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规划验线、竣工验收工作,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管理;负责受理群众举报的违反审批要求进行建设的案件;负责协调处理有关建设纠纷;负责全市各县(区)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仅供参考。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jx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