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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发布:2018-03-28 16:31:32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抚州市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1)负责营业税、资源税等流转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制订有关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负责国务院确定的文化事业建设和省委、省政府授权地税局代征的各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2)负责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等财产行为税及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工作;制订有关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
  (3)负责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制订有关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管理;负责省政府授权地税局代征的防洪保安资金等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各项税收的管理工作;制订有关综合性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负责组织征管质量的考核工作;负责税法宣传;负责税收代理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以及注册税务师的考务工作。
  (5)负责编报税收长远规划;编制和分配年度税收执行计划;制定全市地税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建立地方税收统计报表指标体系,汇总分析全市地税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负责印制和管理全市地税系统税收票证;负责管理系统内的经费、服装、装备。
  (6)负责涉外企业及个人税收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负责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法制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市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市本级及指导各县(区)局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及税务行政处罚组织听证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地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调研论证工作;负责协助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有关审理工作。
 
  抚州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文件的起草、拟办、审核和发文、本局综合类材料和档案管理工作;
  2.做好各种会务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或抄告单呈签;
  3.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好与相关外单位或部门的关系;
  4.负责组织协调全系统税收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系工作;
  5.负责综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法规政策科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的法制工作和科(调)研工作发展规划和措施;
  2.审核制定法制和科(调)研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确定工作总结纲要;
  3.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协调本科与各级机关(部门)工作,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
  4.参与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提出审理意见;
  5.开展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做好税收执法检查的组织落实工作;
  6.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地方涉税文件的清理、鉴定、汇编和起草等工作。
  (三)税政一科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营业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价格调节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指导、管理和贯彻落实;
  2.制定税年(月、季)工作计划,监督并控制计划的实施,定期汇报工作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和其它重大事宜;
  3.制定相关单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并督促其实施;负责协调跨省、市、县重点工程税收征收管理等工作。
  (四)税政二科
  工作职责:
  1.制定工作发展目标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督促其实施;
  2.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监督、控制计划、方案的实施过程;审核有关税收政策方面的规定、办法、报告等文件,确定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纲要;
  3.布置全市代收费工作,并对“三费”代收工作进行协调,主持有关税收政策等工作的调查研究。
  (五)税政三科
  工作职责:
  1.组织“六税一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相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审核;
  2.负责“六税一费”税收有关事项的审批报批解答;
  3.负责国税税收方面的涉税事项等工作。
  (六)纳税服务科
  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12366热线远程座席并承办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办税服务厅、网站的咨询工作;
  2.负责牵头编写本级的纳税指南;
  3.负责汇总分析纳税人办税需求;负责协调优化办税流程,督促落实限时办结制;
  4.负责审核推荐A级纳税信用企业,负责组织评定B、C级纳税信用企业;
  5.负责做好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6.负责抓好本地区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负责开展国地税合作,加强与其他组织、行业协会的合作。
  (七)基金(费)科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授权地方税务局征收或代征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对全市申报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市本级申报减免基金费的受理、审核及报批工作;
  3.负责对全市系统“税费一票通”的工作运行情况检查督导,并做好与各基金费主管部门、银行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各项基金费政策的宣传工作;
  4.负责公开基金费政策、公开征收或代征工作规程,为纳税人无偿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维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八)征收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综合性的征管制度、办法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征管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征管质量考核和培训工作;3.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审批事项的核准工作。
  (九)计划财务科
  工作职责:
  1.负责中长期税收计划、重点税源报表的编制及分析工作,并做好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汇总、通报工作;
  2.制定本局绩效考核及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和考核情况的汇总、通报工作;
  3.督促抓好税收计划、重点税源管理、经费、服装、装备等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
  4.负责经费拔付审核工作等。
  (十)人事教育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实施管理、调查研究;
  2.协助市局党组抓好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及县(市、区)局班子思想及组织建设,负责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和选拔调整工作;
  3.负责抓好全市地税系统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系统干部交流及干职工的调配工作;
  4.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和咨询,起草调研报告答复政策性问题等。
  (十一)监察室
  工作职责:1.研究制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执法监察。调查违法违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组织审理违纪处分事项。组织廉政宣传等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本部门综合性文件、总结;研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2.向领导反映干部职工的各类建议和意见;扶贫济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
  3.开展党务工作等。
  (十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后勤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对外合同及协议的审定;
  2.负责机关经费支出审核工作及机关日常服务工作;
  3.负责接待、物品的集中采购、综合治理等工作;
  4.负责全局基建、装修、维修及车辆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四)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全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规范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和推广培训工作;
  3.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安全、调研等工作。
  (十五)培训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3.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调查研究,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评等工作。
  (十六)发票所
  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督查和发票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发票用量、自印发票申请的审核,对下级发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整改;
  3.负责发票核销审批和发票销毁的监督工作;负责有关发票申请、违章处理的审批、报批工作;
  4.负责查询发票检查状态、发票检查结果、发票检查台帐、使用情况等工作。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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