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万安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选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队员递补公示
  根据《万安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选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队员实施方案》的规定,需递补一名考察对象。现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W04 合计总成绩 86.31分 原排名第3名
  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1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796—5701011
  县人社局 0796—5839805
  县林业局 0796—5701119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