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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芦溪县从农村学校选调40名教师到县城中心学校任教

发布:2017-08-14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芦溪县从农村学校选调40名教师到县城中心学校任教已公布,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持任教学校介绍信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于8月14日上午9:00至8月15日下午17:3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8月17号上午9:00—11: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笔试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2)教育综合知识。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芦溪县从农村学校选调40名教师到县城中心学校任教
  为缓解县城(芦溪镇)学校教师紧缺状况,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根据《芦溪县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农村学校教师到县城中心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学科
  从农村学校选调40人到县城小学任教(其中小学语文14人、小学数学14人、小学英语4人、体育4人、音乐2人、美术2人)。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农村学校在职公办教师
  (二)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奉献,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2.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近五年来一直在小学(含幼儿园)任教,大专及以上学历。
  3.需有5年及以上教龄,教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到2017年8月31日)。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能报名:
  (1)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学年没有在一线担任教学工作任务的。
  5.语文、数学岗位上埠镇、宣风镇、南坑镇、银河镇的四所中心学校各不能超过5人报考,其余学校各不能超过3人。英语、体育、音乐岗位上埠镇、宣风镇、南坑镇、银河镇的四所中心学校不能超过3人,其余学校不能超过2人。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成绩、公平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面向全县农村学校选调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学一线教师。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8月9日前在芦溪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芦溪教育微信群发布选调工作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持任教学校介绍信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于8月14日上午9:00至8月15日下午17:3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8月17号上午9:00—11: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2)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内容:按所报学科,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8月18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芦溪外国语学校
  (四)加分
  1.评优评先加分不计年限,其余加分项目计算时间均为2014-2015、2015-2016、2016-2017三个学年度。
  2.评优评先加分。获县以上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按以下标准计分(取等级最高的一次计分,不累计记分,最高为4分)
  省级以上(含省级)计4分
  市级       计3分
  县级       计2分
  3.业务竞赛加分。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奖、优秀课例、优秀论文、优秀课件、班主任技能大赛、教学能手奖按以下标准计分(教学能手称号奖、教学能手一等奖、教学能手二等奖,分别比照相应层次一、二、三等奖计分;课题研究已结题的主持人比照相应层次一等奖计分,参与教师按参与人数计平均分)。
  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市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
  县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0.5计分。
  参加同一类竞赛获不同层次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此项最高得分为4分。
  4.辅导获奖加分。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指导奖按以下标准计分。此项最高得分为4分
  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市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
  县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5分。
  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集中评分的竞赛(含体育、音乐、美术)方可计学科竞赛奖励分。学科竞赛获奖可以累计计分。但同一个学生参加同一类竞赛获不同层次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两名以上教师辅导同一学生获奖,以排名第一的教师为准。
  以上获奖以证件或通报文件为准,所有获奖证书和通报文件必须加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
  报名时必须由本人申报登记获奖得分情况,并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文件,凡未申报登记获奖得分情况或未提交获奖证书的一律不予审查。
  (五)公示最终成绩
  8月18日在芦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参加考试人员最终成绩及排位。
  (六)选调
  选调教师分学科根据笔试和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
  五、其他
  1.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委、芦溪镇等部门组织实施。实行“四公开”:即公开条件,公开县城所在地学校学科需求,公开考试结果,公开选调教师名单,接受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2.参加选调的教师由所在学校校长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须提交有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选调报名表。
  3.报名参加选调人员,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咨询电话:0799—7550732
  附件:
  1.2017年芦溪县选调农村教师到县城所在地学校任教报名表.doc
  2.2017年芦溪县选调农村教师加分项目申报表.doc
  芦溪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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