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安市城管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吉安市城管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16年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吉安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就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招聘岗位(管理、专技、工勤)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
吉安市城管局 | 吉安市樟山垃圾处理场 | 污水处理岗 | 专技岗 | 201004001 | 1 | 陈 阳 | 10131700808 | 80.56 |
孙小刚 | 10131105608 | 77.82 | ||||||
李泽彬 | 10131100214 | 77.62 | ||||||
会计岗 | 专技岗 | 201004002 | 1 | 罗自成 | 10131900802 | 87.24 | ||
邓余杰 | 10131601318 | 83.8 | ||||||
邓小琴 | 10130502216 | 83.24 |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21日、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资格复审地点:吉安市城管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行政中心东附楼312室,吉安市城管局办公室,0796-8234968)。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同时注明考生不在试用期内;污水处理岗需提供1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会计岗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特别提醒:请入闱面试人员本人按时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将放弃面试资格申请发传真至:0796-8234968。逾期未按规定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无联系方式(未完善个人资料)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吉安市城管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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