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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招聘公告

发布:2016-10-07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0月13日上午12:00,报名网站为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计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9)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成立于2008年2月,隶属于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药品、耗材、乙类大型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承担全省医疗机构药品等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的建立,并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综合管理岗1 1 药学、中药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综合管理岗2 1 卫生管理、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6年10月8日-10月13日上午12:00,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计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凭身份证号仅限报考1个岗位。
   
    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0月13日下午17:00。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因初审不通过,需修改报考单位等信息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撤销原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网上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三)公布被取消的岗位
   
    2016年10月21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但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撤销原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网上提交,并于当天到更改后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16年10月26日至3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计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人机对话考试
   
    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30日。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场次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南昌市。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可在报名系统的“报考专业”中查看。
   
    考试成绩查询:2016年11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并及时与报考单位人事科联系。
   
    五、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发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请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二)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对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办理聘用或试用等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招聘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疑问可登录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或直接向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联系人:马  强、刘根平 联系电话:0791-88131987、88132877
   
    通信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一路239号(原江西人口计生委)5至6楼
   
    电子邮箱:jxyy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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