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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九江经开区选调驻外专业招商人员公告

发布:2016-09-09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驻外专业招商工作人员若干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9月13日,报名地点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招商局)综合处。如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达到4:1(含),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超过4:1,则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驻外专业招商工作人员的公告
    
    区出口加工区、城西港区管理局、区直各部门,各街道、乡、场,汽车园、科技园管理办,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中通过公开考试,选调驻深圳办事处、福建招商小分队专业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通过公开推荐(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方式,经考试(考核 )择优选用。
   
    二、选调岗位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驻深圳办事处专业招商工作人员1名(职位代码ZS001),驻福建招商小分队专业招商工作人员2名(职位代码ZS002)。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在岗在编干部(含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
   
    (二)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热爱招商引资工作,熟悉经济工作,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男性;
   
    4. 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 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 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9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报名地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招商局)综合处。
   
    2. 报名时,属个人自荐的由本人直接填写《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驻外专业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属单位推荐的,由单位填写《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驻外专业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样见附件2),报名时需填写一式叁份。
   
    (二)考试
   
    如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达到4:1(含),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超过4:1,则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区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由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工作组,对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对出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四)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同时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和拟选调人选原单位公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选调人选。
   
    (五)选调
   
    1. 经公示无异议的,到区招商局(商务局)报到并培训两天,由区商务局(招商局)分别安排到驻深圳办事处、福建招商小分队开展工作。
   
    2. 选调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编制、身份、职务不变,工资在原单位领取,享受开发区驻深圳办事处、福建招商小分队同等福利待遇。对在驻外招商引资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试用期满后,纳入后备干部库管理,优先提拔使用。对驻外期间工作能力较差、工作无成效、不适应驻外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工作,重新选调人员。
   
    3. 选调人员由区商务局(招商局)负责进行工作考核和业务指导。
   
    咨询电话:0792-8333036
   
    监督电话:0792-8333001
   
    附件: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驻外专业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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