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赣州市南康区招聘非编教学人员公告
摘要:赣州市南康区拟通过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非编教学人员300名。报名时间为8月19日至21日,地点在南康区各相关学校。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非编教学人员300名,具体招聘指标视报名情况和南康区教师缺额情况再行确定。
二、招聘学科
中学: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计算机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
幼儿园:幼儿园各学科
三、招聘对象
1.近三学年(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均在南康区中小学或公办幼儿园代课的教师,以下简称“代课教师”。
2.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应历届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条件。
3.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高中
(1)专业对口。
(2)取得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初中
(1)专业对口。
(2)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
(1)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南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南康籍:①本人户口关系现在南康区且达半年以上;②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南康区;③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南康区且达二年以上;④本人配偶的户口关系现在南康区且达半年以上。户口关系认定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1日。下同)
4.幼儿园
(1)取得幼儿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南康籍。
五、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分两步进行,第一步面向代课教师进行招聘。第二步面向毕业生进行招聘。代课教师招聘人数确定后,剩余名额用于面向毕业生招聘。
六、招聘方式
(一)代课教师
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工作提出考核意见,能胜任教育教学的,由南康区教育局复审无疑义后,由我公司免试聘用。
(二)毕业生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由我公司免试聘用,其他学历毕业生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方式。
七、招聘程序
(一)代课教师
1. 学校报名
(1)时间:8月19日至21日
(2)地点:南康区各相关学校(中学和区幼儿园以校、小学和乡镇公办幼儿园以中心小学为单位,下同)
(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应聘我公司从事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代课教师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
学校按要求审核、提出意见后,将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统一报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2.南康区教育局复审
(1)时间:8月22日
(2)地点: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代课教师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
3.体检
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
复审通过的非编教学人员与我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二)毕业生
1.报名
(1)时间:8月19日至23日
(2)地点:南康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毕业生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
④准考证存根及准考证(见附件3)。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和南康区教师缺额情况另行制定考试方案,考试方案将于8月25日左右在南康教育网发布,请有关考生及时查阅。
3.体检
按岗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某学科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一并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与本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正式确定为我公司安排到南康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非编教学人员,聘用期限为1年,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
八、岗位安排
已聘用的代课教师和毕业生由本公司根据南康区教育局提供的教学岗位,按岗位进行调配。因体检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从该岗位末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九、基本待遇
1.基本工资按照学历确定,具体为:中师(中专)1450元/人·月、大专1500元/人·月、本科1550元/人·月、研究生1600元/人·月。
2.绩效考核奖:人均500元/月。
3.依据《社会保险法》,为非编教学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缴费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需单位负担的由本公司负责,需个人负担的由本公司在非编教学人员基本工资中统一扣除后,由本公司统一办理。
十、违规处理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合同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十一、咨询电话:0797-838 2007 15307973978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代课教师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
2、毕业生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
3、准考证及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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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南康区非编教学人员公告
为解决南康区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产假多,导致教师临时缺额大的问题,决定通过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我公司公开招聘一批非编教学人员,到南康区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从事教学服务。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指标
招聘非编教学人员300名,具体招聘指标视报名情况和南康区教师缺额情况再行确定。
二、招聘学科
中学: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计算机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
幼儿园:幼儿园各学科
三、招聘对象
1.近三学年(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均在南康区中小学或公办幼儿园代课的教师,以下简称“代课教师”。
2.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应历届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条件。
3.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高中
(1)专业对口。
(2)取得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初中
(1)专业对口。
(2)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
(1)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南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南康籍:①本人户口关系现在南康区且达半年以上;②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南康区;③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南康区且达二年以上;④本人配偶的户口关系现在南康区且达半年以上。户口关系认定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1日。下同)
4.幼儿园
(1)取得幼儿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南康籍。
五、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分两步进行,第一步面向代课教师进行招聘。第二步面向毕业生进行招聘。代课教师招聘人数确定后,剩余名额用于面向毕业生招聘。
六、招聘方式
(一)代课教师
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工作提出考核意见,能胜任教育教学的,由南康区教育局复审无疑义后,由我公司免试聘用。
(二)毕业生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由我公司免试聘用,其他学历毕业生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方式。
七、招聘程序
(一)代课教师
1. 学校报名
(1)时间:8月19日至21日
(2)地点:南康区各相关学校(中学和区幼儿园以校、小学和乡镇公办幼儿园以中心小学为单位,下同)
(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应聘我公司从事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代课教师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
学校按要求审核、提出意见后,将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统一报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2.南康区教育局复审
(1)时间:8月22日
(2)地点: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代课教师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
3.体检
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
复审通过的非编教学人员与我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二)毕业生
1.报名
(1)时间:8月19日至23日
(2)地点:南康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毕业生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
④准考证存根及准考证(见附件3)。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和南康区教师缺额情况另行制定考试方案,考试方案将于8月25日左右在南康教育网发布,请有关考生及时查阅。
3.体检
按岗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某学科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一并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与本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正式确定为我公司安排到南康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非编教学人员,聘用期限为1年,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
八、岗位安排
已聘用的代课教师和毕业生由本公司根据南康区教育局提供的教学岗位,按岗位进行调配。因体检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从该岗位末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九、基本待遇
1.基本工资按照学历确定,具体为:中师(中专)1450元/人·月、大专1500元/人·月、本科1550元/人·月、研究生1600元/人·月。
2.绩效考核奖:人均500元/月。
3.依据《社会保险法》,为非编教学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缴费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需单位负担的由本公司负责,需个人负担的由本公司在非编教学人员基本工资中统一扣除后,由本公司统一办理。
十、违规处理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合同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十一、咨询电话:0797-838 2007 15307973978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代课教师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
2、毕业生应聘非编教学人员申请表
3、准考证及存根
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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