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2015年面向社会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组织管理
1.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计委和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和市编办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卫计委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市人民医院负责承办报名、资格初审以及面试、政审、体检和聘用的有关具体工作。
2.招聘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卫计委人事科教科具体承担。
3.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州市人民医院2016年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
2016年应届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生须修完所学科且各科成绩合格,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学校推荐信等有关证明材料。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确认报名(0797-8083317)两种方式进行。未递交纸质或电子完整简历资料的考生须现场报名,需提交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年龄、学习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报考的科室及专业、毕业院校、岗位所需的执业证或通过考试成绩单、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完整简历;已递交纸质或电子完整简历资料的考生,可电话确认报名,为切实方便办理准考证,已确认报名者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彩照模板详见附件2,并注明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发送至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gzyyrsk@163.com)。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章贡区红旗大道17号家属区行政办公楼,电话0797-8083317)。
3.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硕士)、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016届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携带加盖校方印章修完所有学科且成绩合格的证明材料、就业推荐信、就业协议书、岗位所需的执业证或通过考试成绩单等),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6.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元月2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影响考试的全部责任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试考核事宜
1.考试考核方式。
招聘采取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总成绩100分。临床、医技硕士以上学历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医学英语20%、专业知识80%)100分、操作考核100分、面试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0:40:20。行政后勤岗位硕士以上学历考生专业笔试、面试各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考核内容。
专业理论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及报考岗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3.考试考核有关程序。
(1)临床、医技硕士以上学历考生先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后全部参加操作考核,再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操作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最后根据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2)行政后勤岗位硕士以上学历考生参加本专业笔试,笔试后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行政后勤岗位,拟聘用人员的分数不得低于行政后勤岗位正常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分数线;如所有行政后勤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均达不到3:1,则考生面试成绩需不低于70分(含),方可列为拟聘用对象。
4.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16年元月3日上午8:30至10:00(临床、医技硕士以上学历考生之后再参加技能操作考核),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为2016年元月4日上午8:30,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政审与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笔试、操作技能、面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专业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为避免考生往返等待时间,即行对入闱人员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政审、资格审查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各种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政审工作由市人民医院具体承担。组织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6.政审、体检结果合格后,由市人民医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计委审核。
7.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市人民医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市人民医院填写《拟聘人员名册表》,市卫计委将拟聘人员请示报市人社局审核予以批复。市人民医院凭聘用批复、核编通知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到编制部门办理上编手续,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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