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面向区外考选公告(65人)
一、考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
二、考选岗位及人数
此次考选全额拨款事业类岗位人员65名(具体考选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三、考选对象及条件
1、考选对象
2012年10月1日前进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含章贡区)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工作表现好,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等次及以上。
(3)适用岗位的身体条件。
3、学历、专业、年龄及工作经历条件
详见各考选职位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各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职位考选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职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该4个《目录》考生可上网搜索)。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职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考生不能确定所学专业是否与考选职位专业条件一致,请咨询后再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
四、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1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199234,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区政中心西栋12楼)。
3、携带材料:(1)赣州市章贡区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4)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3份(加盖单位公章);(5)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考选的审批证明;(6)编制证明;(7)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4、资格初审。由赣州市章贡区人社局、章贡区城管局负责资格初审。
5、领取准考证时间:初定2015年12月4日(如有变化,将在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6、其它。考选人数3人以上(含3人)的职位,开考比例为1:2,3人以下的职位,开考比例为1: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职位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考选人数3人以上(含3人)的职位按1:2的比例、3人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笔试时间:初定201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笔试40%、面试6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其他事项。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考选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计划考选人数),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考选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考选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考选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由区人社局、城管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考察。由考选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
五、调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考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若选调人员调动前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选调后安排科员岗位、享受相应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考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