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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省考申论热点:“天价虾”事件不能止于“官员停职”

发布:2015-10-10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青岛市7日做作出决定,对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青岛市同时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10月7日 新华网)


国庆假期,“天价虾”成为比旅游热地青岛曝光率更高的词汇,有网友调侃,“青岛人民的热情都被几只虾给丢完了,真是几只基围虾,搅浑一片海啊。”确实,青岛“天价虾”事件频频占据各大媒体的热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天价虾”绝非孤立事件,而是大量存在,就在青岛,还曝出了“天价蟹”事件。那么,我们不禁要追问,在国庆长假如此火爆的旅游市场,除了青岛,其他地方还有没有“天价虾”;除了“天价虾”,还有没有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悬殊的其他商品。答案肯定是有,但是,既然“青岛虾”成为了旅游宰客的反面典型,那就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追究责任,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青岛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但这对重塑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还远远不够。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担负监管责任,如果在职能职责范围出了事情,官员负责理所当然。但是,一些人只关注处理结果,觉得有几个人担了责就痛快了,这个事情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而且会循环往复,愈演愈烈。


除了追责,更重要的是预防和监管。怎样让旅游市场健康有序,这才是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如果加强对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帮助树立法律意识,建立可持续的经营理念,那又怎么会出现35元一斤的基围虾卖38元一只的宰客乱象?如果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正当竞争的行业制度机制,又怎么会出现平时“关门歇业,假期开门宰客”的经营怪圈?如果配齐旅游监管工作人员,加大节日期间监管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又怎么会出现十一期间每天都有顾客报警的现象


说到底,“天价虾”不仅仅是一个事件,而是具有代表性的事实,是我国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需经历的阵痛,值得政府、社会以及我们每个人深入思考。旅游市场能否进一步成熟和自我净化,靠的是监管体系的完善、商家的诚信经营、旅游行业的规范升级,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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