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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13)

发布:2015-04-20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
  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  )。
  A.一审法院
  B.二审法院
  C.监狱
  D.公安机关
  2.
  以保护本国利益为出发点,主张不论犯罪人属于哪国,也不论犯罪地点在国内、国外,只要侵害了本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都适用本国刑法。这种原则称(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
  3.
  张某是一位个体经营者,因生意关系与同行发生争执,动手将对方弄伤,但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而且危害不大,因此并不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我们应该做如下理解(  )。
  A.张某的行为是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
  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法院为了安定团结而采取的特殊策略
  D.张某贿赂了相关执法人员从而免于处罚
  4.
  刘某开办的个体小煤窑只开了采煤通道就开始采煤,有关土管部门检查后发现该煤窑只有送风口,没有排风口,即书面通知其停业整顿,但刘某拖延不改继续采矿,终因瓦斯浓度太高,发生爆炸致8名矿工死亡。
  刘某的行为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过失爆炸罪
  5.
  公民甲想与妻子乙离婚,但乙不同意,甲就决定杀害乙。在乙的生日那天,甲将一包毒药拌在了乙最喜欢吃的菜里。不料乙的朋友丙来到他们家里为乙庆祝生日,并先吃了拌有毒药的菜,甲见丙吃那盘菜也很着急,但是怕事情败露而没有阻止丙,最后导致丙中毒死亡。甲的行为(  )。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投毒罪
  D.算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未构成犯罪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org/)解析】
  1.答案: A
  解析:
  >《最高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故A项正确。
  2.答案: C
  解析: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的,也要适用我国刑法。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本题中所描述的即为我国刑法的保护原则。
  >普遍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罪与非罪概念。题干表明,伤害并不严重,不追究法律责任,则法院应当判定的是张某行为非罪。因此正确答案为B。A项自我矛盾,错误。C项在题干中并没有体现。D项是干扰项。
  4.答案: C
  解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题中,刘某的小煤窑没有排风口,有关土管部门发现有书面通知起停业整顿,刘某仍不采取行动,导致煤窑爆炸矿工遇难,故刘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有关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条款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修改扩大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并提高了刑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条款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修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并对犯罪构成的行为要件进行了修改。
  5.答案: A
  解析:
  本题中,甲某明知丙吃了那盘菜会导致中毒而死,却没有及时阻止,而是放任结果发生,存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所以甲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A项为正确答案。
  本题相关知识点: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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