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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公务员政审要求

发布:2015-01-07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往年情况,2015年江西公务员考试预计2015年3月启动。众所周知,公务员考试考察政审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江西公务员政审的内容有哪些要求?
  为了方便考生报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org/)参照历年江西公务员政审要求,将江西公务员政审要求公布如下:
  总体要求:考察政审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的要求开展。
  组织领导:省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核工作在省人事厅指导下,委托用人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地(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核工作由地(市)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市、区)以下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
  考核标准: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
  在考核中,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有严重问题;
  (三)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
  (四)参与犯罪活动或有严重政治、经济及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无定论;
  (五)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私自外出,不坚持工作岗位者;
  (六)不符合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七)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者。
  对直接从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在实绩方面可着重考核其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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