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余县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通告
大余县关于2014年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的通告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2014年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到我县所属学校任教(余府字[2014]171号)。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org/)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二、选调原则
1.自愿原则;
2.教学需要原则;
3.择优选调原则。
三、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含)学历,其中初中以上(含)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接收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各项工作。
(二)发布选调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通告。通告包含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地点及选调办法等。
(三)申报
1.申报截止时间:7月21日前。
2.申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申报须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者任教地所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的证明;
(5)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申请调入登记表(申报时现场填写);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7)工作期间获得的主要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
(四)资格审查(7月29日)。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接收工作始终。
(五)说课
1.说课时间:7月31日
2.说课地点:水城小学
3.说课内容:说课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教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教学方法的运用情况、教学素养等。按所报岗位取初中或小学现行版本教材中的一个课时内容(说课时间为10分钟)。
(六)考核(8月4日前)。根据说课情况以及申报者的工作情况,筛选出接收对象。
(七)报批(8月8日前)。将接收对象报县政府审批,办理商调手续。
五、其它
1.接收数量控制在我县中小学现有编制内。若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数量超过我县中小学总编制数,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优惠政策。
(1)获得当地市级以上(含)学科带头人称号的申报者免试选调,且可直接分配至城区学校任教。
(2)申报者在县外农村公办学校任教年限可计入在农村中小学服务的时间。
(3)录用后可实行对等分配的办法,即可根据录用对象所在学校在当地县(市、区)所属类别,将录用对象相应分配到同等同类学校任教。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选调。已录用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大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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