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余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通告
大余县关于201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通告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余府字[2014]172号)。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org/)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在县内外农村乡镇学校和县外城区对等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二、选调原则
1.自愿原则。
2.择优选调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报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含通过了相应教师资格考试)或相应职称证书,且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职称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一致。
4.现在农村乡镇任教学校的教师必须有5周年以上(含5周年)农村乡镇学校服务年限。
5.现在县外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所报考的学校为对等学校。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7.择优选调后,若录用单位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员,愿意高职低聘。
四、选调岗位:详见附件。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选调教师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制订岗位计划(6月25日前)。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教职工编制和教学需求情况,统筹制订选调岗位计划。
(二)发布选调公告(7月1日—7月6日)。由县教育局在大余教育网发布选调公告,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将选调方案下发到全县学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7日—7月11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应携带的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学校出具的个人工作简历、年度考核证明(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其他以本校为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由学校负责人亲笔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6)大余县2014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随通告下发)。
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
以上复印件、简历证明、报考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均统一使用A4纸张打(复)印。报考者限报一所学校和一个学科岗位。
4.资格审查(7月14日):报名截止后,对选调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选调全过程。
(四)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分笔试和说课两部分,按4:6的比例计入总分。各公开招考选调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报考人数或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1.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8日
(2)笔试地点:水城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本人所申报学科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知识,题型为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和案例分析等。笔试分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以4:6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
2.说课
参加说课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进入说课阶段,最后一名说课入闱者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说课。若有取消或自愿放弃说课资格,说课前一天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1)说课时间:7月25日
(2)说课地点:水城小学
(3)说课内容:说课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教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教学方法的运用情况、教学素养等。按所报岗位取初中或小学现行版本教材中的一个课时内容(说课时间为10分钟)。
(五)公示和选调。根据开考学科岗位数,按照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在大余县教育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所有报考人员成绩)。有异议者经查属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附件:1.大余县201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大余县201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大余县教育局
附件1
大余县201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岗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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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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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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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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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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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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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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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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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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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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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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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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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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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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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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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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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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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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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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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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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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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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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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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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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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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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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
3
|
12
|
小 计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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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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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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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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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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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大余县201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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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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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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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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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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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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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毕业院校与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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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院校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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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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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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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农村
学校服务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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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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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类别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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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职称及学科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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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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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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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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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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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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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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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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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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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
1.以上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本人愿意承担“本次考试成绩无效、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处分。
2.本人被录用后,若录用单位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员,愿意高职低聘。
申报人(签名):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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