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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4-04-24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吉安市青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青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江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xgwy.org/)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青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服刑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其所在单位辞退和开除的人员;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未满三年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9日(工作日8:30-17:30)
  2、报名地点: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青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一份交报名处)、身份证、毕业证(2014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函)、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学历要求全日制的考生必提供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免冠1寸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个考生只可选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5以上方能开考,笔试人数(讲解员岗位面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5的比例时,对只招聘1个岗位的不开考,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对招聘2个岗位以上的按开考比例相应调减该职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
  6、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7、诚信报考,可携资料代报名。
  四、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讲解员先面试后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18日。(讲解员面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
  3、除讲解员岗位外,其它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同分则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受试者的综合素质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2014年 5月24日。面试地点及收费详见面试公告。
  5、医师岗位和讲解员岗位考试成绩按照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凡是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大于1:1时,考生合成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6、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小于或等于1:1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7、讲解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笔试的,取消笔试资格,笔试人员不再递补。若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同分则同分人员一并进入笔试。
  8、考试、面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天领取准考证书。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出现合成的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前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3、体检合格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
  4、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不予递补,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5、拟聘用人员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青原区人社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初聘期限为5年,并须在青原区内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本公告由青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96--8203661 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6-7020596 青原区纪委办公室
  附件1:《青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青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青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附表.r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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