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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法律常识习题(3)

发布:2014-03-27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4年有13万余人参加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定于4月12日,距离考试不到1个月时间,对于行测你是否复习充分了?常识资料当中法律知识范围涉及较广,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认为作为江西公务员是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经济和公文方面的知识,而这些内容在考试中都会有所体现。然而这些内容通过针对性的复习,是可以短时间掌握的。对此,我们特对法律知识题整理罗列,以便考生更好的复习。   
   1.
  公民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有部分行为能力人
  2.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
  A.配偶 子女 父母
  B.兄弟 配偶 子女
  C.子女 父母 兄弟
  D.父母 兄弟 配偶
  3.
  甲乙是一对恋人,在互换照片之后,终止了恋爱关系,甲向乙所要自己的照片,乙十分不满,就用笔在甲的照片上乱画一番,然后还给甲,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姓名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4.
  甲、乙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丙。这样,法律关系的(  )就发生了变更。
  A.主体、客体
  B.内容
  C.客体
  D.主体
  5.
  .有一次,飞机在起飞过程中乘客罗某手机铃声响起来,乘务员和治安人员强行扣押其手机,罗不服,欲诉讼,被告方应为( )。
  A.治安人员
  B.乘务员
  C.该航空公司
  D.机长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解析】
  1.答案: B
  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 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选B。
  本题相关知识点: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答案: A
  解析: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律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答案: B
  解析:
  公民的肖像权,他人不得侵犯,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公民、法人的肖像权,而本题中乙的乱涂画的行为,侵害了甲的肖像权,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D
  解析:
  合同的主体是合同的签订双方,合同的客体是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题目中,乙方将合同权利、义务转移给丙,由丙承担合同权利、义务,丙成为了法律关系的主体,但甲、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仍为债的关系,客体没有变化。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C
  解析:
  罗某对乘务人员和治安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应以乘务人员和治安人员所在单位为被告。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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