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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章

发布:2013-12-09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重要提示】本次知识能力测试: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建议考生结合招警考试备考教材复习备考,该教材涵盖了行测、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部分内容,是严格依据最新招警考试大纲编写的公职类基础系列教材。适用于2014年招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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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公安警卫部队2014年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江西省警卫局是武警建制的公安现役部队(也称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担负着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大活动安全的重要任务。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将从地方院校接收一定数额的应届本科大学毕业生到我省警卫部队工作。
  一、接收人数及专业
  2014年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5名,均要求为男生。其中法学类3名(治安、侦查专业),文学类1名(绘画方向),管理学类1名(会计专业)。
  二、接收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直系亲属历史清白,思想进步。
  (二)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毕业生为主。
  (三)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四)接收的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五)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9,身高不低于1.75米。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2013年12月初至12月中旬前,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将分别在相关高校举行专场招生会,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学校公告。
  2、网上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务必登陆江西省公安厅(互联网)主页,在政务公开专栏民警招录栏目下,下载招生简章和相关表格。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将报名表格纸质材料投递到警卫局政治处,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材料由二个部分组成:(1)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须明确该生是否为一本、二本或提前录取及该生在校期间必修课补考科目和补考次数,并加盖学校(不是院系或其他部门)公章;(2)自荐材料以及可以反映大学期间学习表现情况的特长、奖励、证书等。报名材料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称和姓名)必须于12月25日前寄送到我处。没有纸质报名材料,且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2014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报名信息表》和《2014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组织面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须参加我局组织的面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2月下旬,与知识能力考试同步进行。
  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体格检查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为中长跑(1500米在8分30秒内合格)、立定跳远(1米7以上合格)、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合格)。
  心理测试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三)知识能力测试。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和题型,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确定。考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知识能力考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等合格者,部队将派员到学生所在高校进行政审考察,时间安排在2014年4月上旬。
  (五)录用及草签协议
  原则上按接收计划,分专业根据知识能力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用。经研究确定录用的学生,即可草签接收协议。
  (六)档案审核。经草签接收协议的学生,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本人档案和“三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送部队逐级审核。
  四、有关说明
  (一)分配去向。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警卫处岗位任职,任职的时间不少于2年。
  (二)职级待遇。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伍部队院校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
  (三)筛选淘汰。从草签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399号,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邮编:330038,联系人:夏干事,联系电话(传真)0791-88156823。凡涉及我处接收地方大学生入警相关事宜,均以以上电话答复为准,谨防上当受骗。
  附:1.附表1-2014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基本情况表.doc
  2. 附表2-2014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地方学生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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