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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不面试岗位体检公告

发布:2013-12-04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面试岗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1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需对不面试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拟入围体检考生组织统一体检,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
  201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面试岗位经资格审查后,根据《公告》要求,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需要递补的岗位需待递补资格审查后组织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体检完成后,将于2013年12月9日8:30至17:00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个人档案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具体审核地址见附件2)
  不面试岗位递补人员需开具调档函的拟入围体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2月6日之前到报考岗位所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3年12月6日(周五)7:15,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九江市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
  四、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12月6日(周五)7:15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7:25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数日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怀孕者请在B超检查前告知主检医师以后加做子宫B超,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面(笔)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6、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联系人
  刘剑:15007029750
  附件:1、不面试岗位体检名单
  2、资格复审地址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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