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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宜春市考录人民警察录用公示

发布:2013-09-02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同意录用沈李飞等121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公务员局《江西省2013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字[2012]94号)精神,我市公安机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和公示等规定程序,并经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后,同意在省批准的录用计划内择优录用沈李飞等121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一年。请各地各单位凭本通知办理录用及调配手续。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须与用人单位签定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在服务满最低年限后方可调离。录用名单如下:
  1、宜春市公安局(37人):
  沈李飞、胡  凯、刘  瑾、钟晓琦、万俊辰、章飞飞、许  鹏、宋科林、吕  俊、袁小平、张伟伟、胥  弦、彭海文、邹卫国、易  晴、李  晨、夏侯驿、杨绍文、肖  伟、黄建辉、黄  力、付双珍、黄  娜、彭  丹、万  青、袁喜宇、陈晓亮、邓叶斌、刘  怡、张  良、彭欢华、夏明历、甘小勇、胡仁平、吴红凉、滕维远、欧阳林新
  2、樟树市公安局(11人):
  谢吉祥、曹小根、胡丽涛、邓军华、滕  敬、姜红文、胡俊马、彭  麒、梅永良、肖  升、刘  婧
  3、丰城市公安局(7人):
  俞  达、黄  堑、李江敏、黄燕辉、齐阳光、肖鹤洲、陈  琳
  4、靖安县公安局(21人):
  廖俊龙、宋俊櫆、万  铖、龚尖波、邓居龙、刘学良、袁经策、舒敏豫、周敦欢、舒蔡李、李  昶、舒  仁、刘  刚、龚绍雯、
  胡  程、蔡芳婷、王  珊、徐  鸣、余安邦、李夏芸、周  松
  5、奉新县公安局(2人):
  龙情波、杨  琳
  6、高安市公安局(22人):
  万沁心、毛  婷、陈  磊、李显根、杨  涛、王九棋、王钦熔、尹  明、袁  锋、谌海峰、聂  鑫、钟  攀、杨  鹏、杨  计、詹球朋、程  武、曹  福、万  鑫、肖必远、吴伟龙、肖宪安、罗  萃
  7、宜丰县公安局(5人):
  陈瑞端、陶俊龙、伍  翔、李  刚、邹  霞
  8、铜鼓县公安局(12人):
  袁  菲、李玢宏、刘义生、陈  宇、王恒勤、刘建峰、罗  佳、钟长征、李正文、黎隆华、赖鹏辉、帅 剑
  9、袁州区森林公安局(3人):
  陈  雯、刘云龙、陈  辉
  10、铜鼓县森林公安局(1人):
  李宇峰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宜 春 市 公 安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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