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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政法干警面试预测题一

发布:2012-09-27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年来政法干警考试持续升温,政法干警职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追捧。2012年江西政法干警考试已于9月15日结束,江西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也命中不少政法干警考试题目。由于政法干警考试与公务员考试越来越接近,备考2013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也可以结合江西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现在就备考。参考政法干警的考生将于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江西公务员考试网(www.jxgwy.org)在此通过总结多年考生的疑问,将与更多待考的考生一起分享面试经验。  

   【面试模拟题
  当前我国是法治社会强调要“严格执法”,但群众说目前我国法律“法不责众”,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解析
  法制社会是指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得到公认并得以推行的一种社会状态。法治社会的特征是法律在全社会获得极大的权威性,法律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能进行有效的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对“严格执法”与“法不责众”这两个词,我们应该客观、全面的加以分析。
  一方面,法治理念代表的是社会公众的共识,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社会道德观念体系,绝大多数情况下,“法”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时,要充分考虑民意,考虑社会现实。而法律一旦制定后,哪怕是违法犯罪的人数再多,如“贩毒”、“传销”等,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才能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从根本上做到依法执政。
  另一方面,所谓法不责众,是指当某项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带有普遍性的时候,法律就难以实施,难以实施惩戒。可以说,世界上没有法不责众的法律,只有法不责众的现象。这种现象之所以产生,其根源在于法律与群众诉求相脱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健全立法方式、实行民主立法等方面成绩显著。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与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相比,我国的法治建设仍相对滞后,在某些方面还有待完善。
  第一,有些领域还无法可依,有的法律法规质量不高,这就要求我们秉持法律的自省精神,不断完善立法。
  第二,存在法律部门化和滥用行政权力现象,司法不公与司法腐败等现象,这就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应狠抓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思想教育建设等。
  总之,现代社会,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对执法者的基本要求。而一旦出现群体性事件,要考虑其背景特点和群众基础,做出公正、客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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