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江西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是经江西省编委批准在整合原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所和南昌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的基础上于2003年7月组建而成的专业学科配套、人员结构合理的的省级法定计量检测技术服务中心,隶属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属社会公益型科研单位,被江西省科技厅列为“江西省重点开放实验室”。
江西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属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该中心主要承担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和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省质监局指定的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质量促裁检验等任务;对检验技术、方法进行研究,受托参与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检测技术服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根据单位发展需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热爱计量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愿意为计量和食品检测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三、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委托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受理时间:2011年10月10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不含双休日。要求:报考者需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岗位条件相关材料原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联系方式: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综合管理部曾琼;地址:南昌市站南街45号;邮编:33002;电话:0791-6108286传真:0791-6107636
四、聘用程序
1、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最后经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对符合要求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2、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进行,主要测评专业知识。
3、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五、聘用管理
经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至少在单位工作满五年(包括试用期),第一年实行人事代理。
六、待遇:
享受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是经江西省编委批准在整合原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所和南昌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的基础上于2003年7月组建而成的专业学科配套、人员结构合理的的省级法定计量检测技术服务中心,隶属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属社会公益型科研单位,被江西省科技厅列为“江西省重点开放实验室”。
江西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属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该中心主要承担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和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省质监局指定的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质量促裁检验等任务;对检验技术、方法进行研究,受托参与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检测技术服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根据单位发展需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热爱计量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愿意为计量和食品检测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 | 计量管理 | 1 | 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项目管理专业;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从事计量业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测力计量 | 1 | 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测试计量与仪器仪表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从事测力计量工作5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 |
机动车检测 | 1 | 硕士研究生毕业;英语水平达国家级六级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机动车检测工作2年以上;熟悉网络技术及计算机软硬件维护者优先。 | |
计量检测项目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从事计量相关工作1年以上;从事过项目咨询管理工作者优先。 | |
江西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食品安全审核岗 | 1 | 大学本科学历,食品或相关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从事食品相关工作15年以上优先。 |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委托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受理时间:2011年10月10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不含双休日。要求:报考者需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岗位条件相关材料原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联系方式: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综合管理部曾琼;地址:南昌市站南街45号;邮编:33002;电话:0791-6108286传真:0791-6107636
四、聘用程序
1、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最后经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对符合要求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2、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进行,主要测评专业知识。
3、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五、聘用管理
经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至少在单位工作满五年(包括试用期),第一年实行人事代理。
六、待遇:
享受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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