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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犹县2011年公开选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2011-05-09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11年选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上犹县公开选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略)
  二、选聘名额及专业
  选聘名额100人。选聘专业人数:临床西医30人,中医(中西医结合)4人,影像6人(含放射3人、超声3人),麻醉学3人,预防医学3人,护理(含助产)38人,检验6人,西药学7人,医学统计3人(其中计算机专业1人)。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不得报考)。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条件: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同时还必须符合申报卫生系列(医、护、药、技)执业条件的毕业生(含2010年以前已取得执业资格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五大”毕业生)。
  3、年龄条件:中专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资格者临床专业年龄相应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资格者护理专业年龄相应放宽至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条件:(1)预防医学、影像、麻醉专业岗位允许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录聘后需从事相应专业);医学统计专业允许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大专 院校会计类、经济类专业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计算机专业只允许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其余均按选聘专业进行。(2)护理、西药学、医学统计专业招聘上犹籍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6月3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上犹县卫生局人事秘书股。联系电话:0797-8542284。
  3、报名要求: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毕业生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身份证;②就业报到证;③毕业证书;④相关专业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⑤本人填写的《上犹县2011年度公开选聘卫生技术人员审批表》1份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片3张;⑥已婚报考者需交县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不影响录聘的证明。⑦报考护理、西药学、医学统计专业人员须出具上犹籍户口簿等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⑧属上犹籍农村已扎二女户(含已扎一女户)家庭,须提供县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要求以上所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4、2011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未发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者,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可参加报名考试,若被正式聘用,需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学生档案报到。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14日至17日。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选聘资格。
  2、实际报名人数达到选聘名额1:2的比例人数可以开考,影像、麻醉、预防医学三个紧缺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分别达到3人(含3人)以上可以开考。各专业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整到其它专业。
  3、上犹籍的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上犹籍:(1)本人户口关系现在上犹县达一年以上;(2)本人参加高考(中考)时户口关系在上犹县;(3)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上犹县达一年以上;(4)报考者夫妻一方的户口关系现在上犹县达一年以上或参加高中(中考)时户口关系在上犹县,另一方可视为上犹籍。户口关系认定时间截止2011年3月31日。
  4、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
  六、选聘办法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高学历优先原则。医学院校硕士以上(含硕士)毕业生,体检合格者免试直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聘用人数相应核减该专业选聘名额。
  (三)坚持按总分择优录聘原则:
  1、笔试(占总分80%)。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卷面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相应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知识。
  2、面试(占总分20%)。面试时间:2011年6月21日,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会组织评定,面试分值100分。并当场亮分公布。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执业常识和实践技能等。
  3、成绩确定
  ①学科评议组按规定的时间对考生的笔试、面试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完毕,将评分结果及时公布。
  ②学科评议组由县选聘领导小组聘请外县(市)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科组设组长1人、评议员6人、联络员1人,联络员不参与评分。
  ③加分条件:本科毕业生加3分,医学类(含影像、麻醉、预防医学)取得执业助理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5分,护理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加10分,药学类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者加15分,上述加分不累计加分,只计算一次最高分值。我县农村已扎二女户(含已扎一女户)子女考生凭县人口计生委证明加5分。(2010年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相应执业资格证者必须在提供成绩单的同时提供市级考试中心(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④入闱面试人员成绩确定:笔试成绩×80%+加分。根据其成绩分专业按选聘名额1:1.5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参加面试。
  ⑤考生总分=(笔试成绩×80%+加分)+面试成绩×20%。
  七、确定选聘人员
  1、根据各专业调整后的选聘名额确定选聘人数。
  2、按考生总分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聘,总分未达到50分者,不予录聘。影像、麻醉、预防医学专业如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相应专业选聘名额时,实行末位淘汰,但总分也应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影像专业除外)。如总分相同,有加分条件者优先录聘。
  3、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聘的人员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录聘人员,并向社会张榜公示。
  4、所有专业录聘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聘。体检不合格者的缺额根据该专业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本科毕业生,根据专业需要和总分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大专、中专毕业生一律安排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工作。报名参加预防医学专业岗位的专科临床医学毕业生一律安排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从事疾病控制工作。录聘者必须服从安排,按时报到,一个月内未到安排单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6、录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参与单位全员竞聘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延期转正或予以解聘。录聘后5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自动解聘。
  7、本方案解释权归上犹县公开选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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