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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黎川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发布:2011-04-27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黎川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这 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有:县人保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人保局劳动人事仲裁院、县财政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县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县园林局等,招聘工作人员共32名。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2011年黎川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心理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详见《2011年黎川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6月30日。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须取得毕业证),或取得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执(职)业资格者,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的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以上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若面试成绩达到本考场面试人员考试平均分数之上,即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此类考生不占岗位名额,另追加岗位计划)。追加的岗位计划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开考前面向社会公布。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 公开报名。报名时间:6月7日至16日。招聘岗位向社会公布,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到黎川县行政大楼七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派遣报到证、2011年应届毕业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三张等),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招聘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拟招岗位人数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短缺专业人才,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和公文写作知识等。笔试时间定于7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县人保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指导和监督。笔试成绩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向社会公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者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取消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一天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面试时间定于7月23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县人保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指导和监督。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向社会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1、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之和为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再加试笔试)。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向社会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补充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按照省人事厅文件规定,由县人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别等额递补一次。
  (六)确定人选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列入拟聘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后,名单在县有线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束后,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新 聘人员签订1年试用期合同,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考生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作和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直接转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招聘人员。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视放弃处理。
  五、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成立黎川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俊华,副组长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剑波,成员为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等单位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秀华。
  六、其它
  本次招聘的岗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本实施方案若有不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实施方案、考试成绩、入围面试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通知事项将指定于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cx.gov.cn)和黎川县有线广播电视台公布,不另行通知。没有按通知时间、地点或要求做到的,作弃权处理。
  咨询电话:0794-7566653(县人保局)
  监督电话:0794-7566786(县监察局)
  附件1:2011年黎川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11年黎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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