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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招聘通告

发布:2011-04-18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药品评价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
  药品评价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拟订、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技术工作;承担拟订、调整非处方药目录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承担发布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警示信息的技术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根据工作需要,2011年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学科专业人员:临床医学、计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药品评价中心201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在2011年4月15日—5月5日(每天9:00-18:00)登陆药品评价中心网站
www.cdr.gov.cn,下载《应聘报名表》(附2寸免冠近照),于2011年5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gs@cdr.gov.cn
  2、报考人员在2011年5月6日—5月15日登陆药品评价中心网站
www.cdr.gov.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申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清楚。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告。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3、咨询电话:010-68586014(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盛银冬。
  4、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5、谢绝来人来访。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收到简历后我们将认真审查,如有意向,会及时告之考试时间。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每个岗位人数3-5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在我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录用及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附件:
  1.药品评价中心201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
  2.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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