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 江西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江西省南康市2011年招录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2011-04-12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南康市人民政府同意2011年公开招聘录用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招录指标、招录范围、招录条件、招录程序、招录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招录指标
  共计450名。学科招录计划详见《南康市2011年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招录大学毕业生
  1、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条件。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①学历和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须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户籍条件:南康户籍(定向师范毕业生按有关政策报考)。
  (2)初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和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须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专业条件:所学专业原则上与报考专业对口。
  ③户籍条件:语文、英语、体育学科限招录南康户籍毕业生;其它学科限招录江西户籍毕业生。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①学历和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须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
  (二)选调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
  1、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条件。
  (2)2009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5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级以上职称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取得专科以上(国民教育)学历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岗位:取得本科以上(国民教育)学历和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中学教师。
  四、招录方式
  1、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招录大学毕业生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招录大学毕业生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3、选调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五、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大学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2011年4月9日至23日18:00。
  (2)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2011年6月1日至20日18:00。
  2、报名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www.nkjy.com)→点击“南康市招录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或直接进入http://pub.nkjy.com/wsbm→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附件2)。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网上报名结束之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结束之后,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
  (3)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的各种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概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审查验证时间
  (1)大学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2011年4月25日至5月2日。学科岗位的验证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2011年6月22日至28日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时应提供的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历届毕业生出具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出具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师范类证明材料。
  ③自荐书(应有个人简历、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内容)。
  ④2010年9月至今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需提供任教学校考核合格或优秀的证明材料。
  ⑤准考证存根及准考证。
  (2)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
  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④自荐书(应有个人简历、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内容)。
  ⑤准考证存根及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2)上交材料及整理顺序: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师范类证明、派遣证复印件或就业推荐表、荣誉证书复印件、自荐书的顺序装订成册。
  (3)考生务必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的顺序应一致。
  (4)在规定时间未提供有关证件进行审查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考务费
  审查验证时每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2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经申请同意后可免交考务费)。
  (三)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
  (1)大学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5月6日;
  (2)大学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5月7日;
  (3)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7月11日。
  2、发放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1)初中、小学招录大学毕业生
  ①时间: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②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选调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
  ①时间:2011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8:00开始
  ②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考试内容和分数
  (1)初中招录大学毕业生
  ①考试内容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体育、音乐教师岗位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其它教师岗位以本学科高中内容为主,大学内容为辅。
  ②考试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2)小学招录大学毕业生
  ①考试内容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以本学科初中内容为主、高中内容为辅;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
  ②考试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3)选调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
  选调考试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以及所报考学科教育教学水平。说课分数为100分。
  (五)成绩公示
  评卷结束后,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则不予受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某学科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一并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用
  1、体检合格的大学毕业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康教育网和南康市教育局公示栏中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报南康市政府批准。
  2、南康市政府批准后,录用人员按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的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在2011年8月20日之前办理调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入资格。
  3、录用人员到南康市教育局报到时,应签订承诺书。录用人员需在任教学校工作三学年以上才能在我市教育系统内调动;工作五学年以上才能调离我市教育系统或者辞职。
  (八)分配
  录取到初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和选调的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一律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六、优惠政策
  1、录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内可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2、获得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的南康籍在南康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经政审体检合格,可免试调入我市中小学校任教。
  3、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2010年9月至今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任教学校考核为合格或优秀的,可在招录考试的总成绩中加2分。
  七、违规处理
  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见习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4、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0797-6646561、0797-6792310
  联系人:刘老师钟老师
  网址:南康教育网(www.nkjy.com)
  乘车路线:考生乘车到赣州→在赣州火车站广场乘坐115公交车(起点站)到南康市社会停车场(4元/人)→乘摩托车到南康市教育局(5元/人左右)。
  九、本公告由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南康市2011年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南康市2011年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准考证.doc
  附件3: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招录大学毕业生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doc
  附word文档:南康市2011年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公告.doc
  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7 http://www.jx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