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县级办事处工作人员,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县级办事处计算机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详见《吉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招考岗位表》(附件1)。其中:年龄终算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2日至2010年12月24日。
2、报名地点: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吉州区北门街13号四楼),现场报名。
3.所需材料: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报名费、考务费: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100元。
5.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5:1以上,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专业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与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后为考试总成绩。2011年 2月19日进行笔试,2011年3月5日进行面试。
1.专业笔试
①专业笔试内容为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相关岗位业务专业知识。
②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①面试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根据专业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同列入,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申请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②面试内容: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人交往技巧、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知识。
③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专业考试、面试成绩合成后出现同分的现象,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录用人员的德才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录用手续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上编录用手续。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6-8225341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5516
电子邮箱:jxjaluoleming@163.com
附件:
1.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2.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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