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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乐平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2010-12-20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了推进我市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市卫生专业队伍结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全员聘用和人事代理制度。

  二、招聘条件和名额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具体条件见附表。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2)“三支一扶”、村官服务期未满人员;

  (3)现役军人和在校大中专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市人民医院招聘54名,市中医院招聘24名,市疾控中心招聘2名,市妇幼保健院招聘5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乐平市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岗位表》(附1)(2010年7月至12月符合报名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可报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各招聘专业统一报名时间:自2010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乐平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3、报名费:105元/人(含试卷、面试、监考、场租等费用),报名费概不退回;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2010年资格考试合格者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职称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专护理专业有2年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替,并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现场录入本人指纹。经初审确认后,填写《乐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情况特殊的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要求或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二)招聘方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为单人单桌,面试按考生准考证号分别抽签确定。

  2、考试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期5天。

  3、按报考单位岗位分别进行聘用。

  (三)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医师专业(包括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麻醉、影像、口腔医学、眼科、预防医学等专业)、药学、检验、护理专业笔试内容分别为:医师专业考医学基础知识;药学专业考药学基础知识;检验专业考检验基础知识;护理专业考护理基础知识;会计专业考会计基础知识和电算化知识。笔试分值均为100分。医师、药学、检验、护理专业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包括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和专业操作知识;会计专业面试内容为: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分值均为50分,总分合计均为150分。

  (四)优惠政策

  根据乐府发[2008]5号《关于印发乐平市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已办理《失地农民证》的失地农民子女加10分(须提供加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时间

  2011年1月8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2011年1月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15分钟/生)。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1月5日—6日。笔试和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单位和岗位,各专业分别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核工作按“德才兼备”要求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试用、聘用待遇

  1、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办理初聘手续。

  2、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护理、药学、检验专业人员工资800元/月,其他专业人员工资1000元/月,由所在单位负担办理医疗保险费用)。期满经组织考核不胜任者不予聘用;胜任者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保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享受聘用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3、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核合格人员。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责任追究

  1、考生不得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其他事业单位招聘。

  2、考务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咨询电话

  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6567316,联系人:郑志敏。

  市卫生局联系电话:6214292,联系人:吴学贵。

  详情登录乐平市政府网www.lps.gov.cn景德镇市人才人事网

  附件:《乐平市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岗位表

  乐平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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