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卫生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公告
2010年瑞昌市卫生局等部门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已公示,按照选聘程序定于2010年12月1日(星期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体检考生须于12月1日(星期三)7:30之前空腹到达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日之前请尽量不要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不要饮水、不要进餐)。
2、每位体检考生须带好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免冠彩照1张(与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
3、体检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体检时收取体检费用230元/人。
6、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将人事档案(含报到证)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瑞昌市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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