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卫生系统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0年度卫生系统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激活选人用人机制,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就2010年度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信丰县卫生系统2010年度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
2010年县卫生系统招聘岗位67名(详见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招聘岗位表)。
3、身体健康。
4、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地域不限,中专毕业生限信丰县户籍。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
6、应(历)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7、所有报名人员必须专业对口,2008年(包括2008年)以前毕业的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根据用人单位所需专业情况,通过考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招聘。
考试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妇幼专业考生考临床岗位知识,助产专业考生考护理岗位知识。
(一)发布公告
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信丰报、信丰电视台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5日—2010年11月5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秘股。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对口的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资格复查合格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的报名,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照报考人数三分之一比例录取;招聘专业报名人数少于3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统一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评卷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人员。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公示
笔试、体检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卫生局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未报到的,经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待遇
新招聘人员工资试用期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再正式聘用(三年一聘期),聘用待遇按县卫生系统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0年11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97-331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