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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考前练习之定义判断(52)

发布:2010-09-27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行测考前练习之定义判断(51)答案及解析:

  62. 【答案】B  【解析】市场效果指的是某一产业在价格、产量等方面所达到的某种状况,而不是指消费者的个人口味,故B项不属于。

  63. 【答案】D  【解析】注意“和谐、适度关系”,只有D项不符合。

  64. 【答案】A  【解析】注意“从多方面寻找解决答案的思维模式”,B、C、D三项属于启发思维,只有A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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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公民:是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自然人是相对法人而言的,是指基于出生而有生命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中国公民的是()。

  A.来华旅游的外国人出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中国公民

  C.享有外国国籍的海外华人  D.在中国居住却没有户口的“黑人”

  66.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病,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67.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及解析将在下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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