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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采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0-07-23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已启动改版工作,根据网站日常编辑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网站采编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综合素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做事认真可靠,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

    2、职位要求:

    (1)对互联网行业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具备良好的学习与创新力,并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提供不少于2篇独立撰写并公开发表的文章);

    (3)具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采编能力和专题策划能力。

    3、职位职责:负责网站资料搜集整理,采编制作;负责与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负责网站论坛的管理;完成上级指示和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任务。

    4、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或新闻及相关专业。

    5、自身条件

    性别不限,未婚;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门户网站编辑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4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赣州市规划建设局五楼会议室(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1号五楼,联系电话:0797-8244653,联系人:吴女士、缪女士)。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采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可在有关网站下载)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4张;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不足5人,取消此次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市规划建设局八楼会议室。

    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命题作文,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将笔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

    面试地点:市规划建设局八楼会议室。

    笔试分数前10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内容为评委提问,实行统一现场抽题作答。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实行当场评分、统一向考生公布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其占总成绩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并与其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考核

    考核由市规划建设局具体承担,同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核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④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考核结束后,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前两名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规划建设局组织,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确定。

    (六)聘用

    市规划建设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正式聘用后1800元/月,按规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三、本公告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采编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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