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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湖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2010-06-18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卫生人才资源,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卫生专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我区医疗卫生单位。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
  (五)身心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
  (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09年12月31日。25周岁为1984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30周岁为1979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以此类推。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④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⑤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医务工作的;⑥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具体招聘职位、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市卫生局组织协调下,参与全市卫生人才统一招聘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南昌市人事局网、南昌卫生信息网、南昌人才网、江西公务员考试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笔试、面试、体检等后续信息在南昌卫生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日至6月14日,考生可从江南经理人网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与照片同步上传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网络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少数报名人数较少或因资格条件限制使生源面窄的岗位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时间:2010年7月7日(暂定)(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该岗位不开考。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100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卫生法规等。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携带好相关考试用品。
  (2)专业科目100分,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四)资格复审
  按加权后笔试成绩排序,根据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其中笔试开考比例为3:1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入闱人员分数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自动放弃以在规定时间未领面试通知单为依据。
  由区卫生局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各类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3、《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打印件(见附件3)。
  (五)面试
  面试为技能操作面试,技能操作测试专家每组5人。面试委托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六)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名次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其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15%+专业科目25%)+面试成绩(技能操作面试60%)。
  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造成该岗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所在考场参加同类别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用员录用通行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同时要求符合专业岗位对身体健康状况的特殊要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
  (1)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
  (2)考核标准暂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3)考核由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调查了解或查阅档案。考核结论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一般为500字左右。有不良反映的要核实清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4)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岗,可按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南昌卫生信息网、江南经理人网、西湖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西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连同用人单位聘用请示,经区卫生局同意后,报区人事局审批,凭区人事局下达的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统一挂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由区财政按规定下拨。对新参加工作者第一年由区人事局核定见习期标准工资,见习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转为定级工资,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原已参加工作现被我区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笔试费用为每人70元(公共科目每人40元,专业科目每人30元);面试费用为每人3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有关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于资格审查工作,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或他人顶替,对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应聘者均准予报名,不得无故阻挠;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持原则,耐心解释。
  (三)为落实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对参加过基层就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四)应聘人员及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进行业务咨询。咨询电话:6589707
  (五)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的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597365(西湖区监察局)6597725(西湖区人事局)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委托南昌市卫生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南昌市2010年度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及面试。招聘考试笔试及面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南昌市人事局网、南昌卫生信息网、南昌人才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媒体。

附件:

1、《西湖区卫生事业单位2010年度公开招聘职位表》

2、《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

3、《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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