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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岂能帮人打点生意?!

发布:2009-12-28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继重庆和河南开始监控歌厅的消息引发争议之后,1225日,媒体证实,文化部走向前台,高调宣布拟全国推广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目前舆论对这一举动的质疑,多停留在如何判断一首歌曲低俗与否上。这样发问有道理,然而我以为并没有切中要害。比如,重庆负责该系统实施的某公司负责人回答说:最简单的,我问你这首MTV适合不适合给你的孩子看?不适合的话就是低俗。这简直不值一驳:世上不适合孩子看的东西多如牛毛,难道都能以低俗一竿子打倒?倒是其中企图把有责任能力的成人当孩子管教、硬要当人民父母的蛮横劲,显得无比混账。所以,公众不应该被如此愚不可及的回答误导,以为他们弱智,而是要清醒地意识到,歌曲低俗的标准之争并非关键,关键是其中的利益。 

    我们不妨耐心地巡视一下公众已知的部分:拟全国推广的 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由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负责。该中心是文化部所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而该项目的负责人叫杨广立。同时,杨广立又是北京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北京天合公司持有重庆天合公司51%%股份。而重庆天合正是在重庆建设该系统的公司。据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派驻重庆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全国每个省市都有该中心派出的系统建设办公室。就重庆市而言,重庆天合公司提供两个工位,系统建设办公室与天合公司一体办公。

    这大致已经呈现出一个完整的利益链,利益的归属也昭然若揭。这里的问题是,身为由国家财政支撑的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行使的是公权力,显然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推行一个政府项目,然而企业性质的天合公司可以。那么,项目负责人和天合公司法人代表为一人,只能被视为文化发展中心自以为它换一个马甲就可以放手捞钱了。这是公权力私用,部门利益侵害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样板——— 退一步说,政府项目委托给企业承担,天合公司也必须通过公开招标胜出才成,而非这样肆无忌惮地私相授受。

    从另一个角度看,KTV歌厅作为经过工商注册有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企业,其经营形式、内容和手段,均受《公司法》等相关法规保护。其包括歌曲低俗在内的行业标准,都应该依法由行业自行制定,而非行政部门越俎代庖。天合公司以政府项目为名,挟公权力之威,硬生生地介入企业,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强行帮人打点生意……这已经不仅是垄断,而是欺行霸市了。

    据说该系统还将在歌厅里插播广告、搞博彩。广告也有雅俗之分,难以定论姑且不论,博彩不就是合法赌博吗?难道赌博就适合孩子而不低俗了?如果承认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惟利是图、罔顾公平正义更为低俗下流的事情,问题就简单多了:这个所谓的管理服务系统,分明是以高雅之名,行低俗之事,它并不是关心文化市场的健康或者高雅,只是一门心思悍然图利而来。

由此可见,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大力推广的这个系统,纯属在利益驱动下,假公济私,擅用行政权力干涉市场,从而获取垄断利润的典型。可以想见,其得逞之时,就是KTV这个行业衰败之日。无数历史经验证明,如此颟顸行事,落下的将是一个满盘皆输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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