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公务员
招考职位表中的招考单位实际不是用人单位,编制也不会在招考单位中,请问招考政策是否允许这样?
从招考职位表公告后,招考单位一直没有做变更,而在进入资审审查时却意外得知(不是正式告知,是通过闲聊得知)用人单位不是招考单位,而是其它单位,请问鹰潭人事、组织部门和招考单位这样做是否妥当和合法合规?是否上述三部门应在招考公告发布后及时更改,在没有更改的情况下,导致考生错失了选择其它更加合适的部门,上述三部门是否有责任?如果不合规合法,是否就应该以发布公告中的用人单位为准?这当中是否有违招考所谓的“公开”信息?期待贵组织的详解。谢谢!
从招考职位表公告后,招考单位一直没有做变更,而在进入资审审查时却意外得知(不是正式告知,是通过闲聊得知)用人单位不是招考单位,而是其它单位,请问鹰潭人事、组织部门和招考单位这样做是否妥当和合法合规?是否上述三部门应在招考公告发布后及时更改,在没有更改的情况下,导致考生错失了选择其它更加合适的部门,上述三部门是否有责任?如果不合规合法,是否就应该以发布公告中的用人单位为准?这当中是否有违招考所谓的“公开”信息?期待贵组织的详解。谢谢!
2011-06-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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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1-06-15 16:08
2011-06-1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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