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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专项题库(97)

发布:2017-07-11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下列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饭店店堂告知:“请保管好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B.某干洗店申明:衣物丢失,只赔付洗衣费二倍的价钱

  C.淘宝网某服饰店表示: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D.某商场厕所门口警示牌“地滑小心摔倒,否则概不负责任”

  2.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列选项符合新《广告法》规定的是:

  A.童星小明九周岁,代言某文具用品广告

  B.某制药企业宣称其产品“药到病除,永不再犯”

  C.某网站弹幕广告必须点击查看详情后才能关闭

  D.某医疗机构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工商和卫生行政部门均对其处罚

  3.在某地块招标过程中,张某游说作为国土局长的父亲利用职权影响,使其朋友王某中标,后来背着父亲收受王某1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张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C.张某与张父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D.张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参考答案与解析:

  1.A【解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行业规定,衣物丢失,应给予消费者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20倍的赔偿,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

  2.D【解析】D项正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A项错误:《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该项中小明九岁,违反《广告法》规定。B项错误:《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该项中制药企业宣称其产品“药到病除、永不再犯”属于对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违反《广告法》规定。C项错误:《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该项中网站弹幕广告必须点击查看详情后才能关闭,不符合一键关闭要求,违法《广告法》规定。

  3.D【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本题中,张父虽为国家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索取或非法收受中标者的财物,不构成受贿罪,B、C项说法错误。张某的行为明显构成犯罪,其犯罪构成要件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义,A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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