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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计划

Tag: 江西公务员考试录取计划 2009-11-12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录取分数计算

  【录用】

  录用审批手续应于2012年9月底前完成。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计算公式为:

  (1)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50%

  (2)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面试成绩

  6月完成面试、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9月底前完成考察、公示、备案、录用工作。面试及体能测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各设区市的招考计划】

  南 昌   346    九 江  519    景德镇  78     萍 乡  202

  鹰 潭   41     赣 州  717    宜 春   300    上 饶  250

  抚 州   248    吉 安   394   新 余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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